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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客家博物馆景区管理通告

发布时间:[2023-05-24] 责任编辑:中国客家博物馆 浏览次数:190

为共同营造整洁、优美、文明、有序的景区环境,现就中国客家博物馆景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中国客家博物馆景区是广大市民休闲、娱乐、健身的公共场所,爱护景区、文明游园是全体市民的共同义务。进入中国客家博物馆景区的组织和个人,均应遵守景区管理规定,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,爱护公共设施,注意人身安全,自觉抵制一切不文明游园行为。

二、景区内禁止擅自摆摊设点、宿营、烧烤、散发广告传单、乱涂乱画、乱写乱刻、乱粘乱贴、乱悬乱挂、乱扔垃圾、乱丢烟头、随地吐痰、随地便溺、采摘果实、破坏花草、损坏绿地、翻越护栏等行为,不得在公共座椅随意躺卧。

三、景区内禁止破坏指示牌、警示牌、公益广告、宣传展板、树木支架、防护栏杆、休闲座椅、景观灯饰、建筑小品、供排水管、公厕用具、垃圾桶箱等公共设施。

四、携带犬只进入景区应当以牵引等方式有效管控犬只,不得妨碍、危害他人,并及时清理犬粪。禁止携带大型犬、烈性犬入园。

五、凡在景区内举行活动,举办单位须按有关程序向景区管理机构申请,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。批准的各类活动,举办方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范围在指定的区域开展。

六、在景区内组织或者开展娱乐、健身等活动时,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当遵守城市噪音管理相关规定,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污染,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游园活动。

七、除特殊人群专用的非机动车、应急救援车、景区作业车、公务车等车辆外,其他机动车、非机动车未经批准不得驶入园内,须在指定区域规范停放。

八、市民、游客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在游园过程中要注意景区警示标识,不得在水岸边缘及水域内垂钓、捕鱼、游泳、嬉戏、洗涤等,不得进行攀爬、生火、“花式”骑行等危险性活动,不得携带易燃、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入园,不得在供电设施、禁止入内区域等危险地方游玩,儿童、行动不便的老人须在家人陪同下入园并做好安全监护。

九、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由景区管理人员进行劝阻、制止;对不听劝阻、扰乱管理秩序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十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,欢迎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监督。

举报监督电话:0753-2258830,0753-225366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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