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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信仰

发布时间:[2013-04-09] 责任编辑:中国客家博物馆 浏览次数:1096
    道教为中国三大宗教之一,有着悠久历史。早在三国和晋代,道教已活跃于闽、粤、赣边区。至明清时期,道教正一派在梅州盛行。据清乾隆十五年(1750)的《嘉应州志》“寺庙”记载,梅州之程乡、兴宁、长乐、平远、镇平共有道教场所观、宫庙等44所,其中程乡一县有招仙观、吕帝庙、三帝庙、玄帝庙等23座。另,在村堡有各类神宫庙宇百余所,仅梅县松口一区,就有大神宫15座,而村堡的福德正神和小神宫庙则无数,足见在传统社会中,道教文化在梅州有着辉煌的历史,并深深影响着客家文化。道教这种理想的境界和追求,造就了客家人视死如“升仙”的思想意识和美好愿望。
    “道士”是梅州客家人对道教神职人员的主要称呼,除此之外,还有“师公”、“师爷”、“觋公”、“觋婆”等别称。其在客家民间的主要活动有“做觋驱邪”、“安龙奉朝”等。请神、抓鬼、考鬼、除妖等活动为其法事的主要程序。做法时,常伴有歌唱、舞蹈、击乐。歌唱的形式有独唱、齐唱、散板式吟唱。乐器又称为“法器”,其中有锣、鼓、钹、钟、磬、木鱼、长短牛角、法号等。在作法中往往插入道士戏,最后送神才算功德圆满。
    先天道的道徒“食斋”分两种,一种常年素食,不吃荤腥,叫“长斋”;另一种平日食荤,逢农历初一、十五位斋期,叫“短斋”。“长斋”者,不准结婚,住在道院中,晨昏拜神念经。道院分为“乾道室”、“坤道室”,道徒以“道友”相称,男道友住在乾道室,居左;女道友住在坤道室,居右。食“短斋”者则在初一、十五日才到“斋堂”拜菩萨。各“斋堂”设有堂主,向“斋友”和群众捐募钱财,用以“赈济”困厄,买动物“放生”,称“不修今生修来世”,修心行善,死后可升天堂为金童玉女,反之会永无轮回,来生变牛变猪,受苦受难。
    客家人实行“二次捡骨葬”,葬后一般要在清明或者中元诞时于坟前焚烧“地契文”。除此之外,客家人在宗祠“安龙转火”的仪式中也要焚烧“地契文”。这些“地契文”中包含了“真人、天官道士和急急如律令”等道教名词和术语,以及“遇着仙人赐酒三杯,回家沉醉归仙”和“借问契书何人写,白鹤飞来写一张”等饱含道教思想内容的字眼。从这些字眼中,我们看到了道教对客家文化的影响。买地券(又称地契文)原是汉朝至明清时以地契形式置于墓中的一种明器,内容大多包括死者及其所买墓地的四至、地价、证人和神圣不可冒犯等语。初时与社会上通行的契约相同,后来逐渐加入神秘内容,再用道教的神和符箓来维护它的“合法性”,从而逐渐演变成压胜之物。
丧俗乃人生最重要仪礼之一,客家人丧事办得隆重而繁琐。其中就有请斋公“做斋”超度亡灵一环。整个活动充分体现道教“对神仙及神仙世界的信仰与向往。”如客家人丧礼中挽轴用语大多与道教“得道成仙”有关:“道风千古、驾鹤归天、乘鹤去矣(以上男死用);一梦登仙、驾鹤仙游、仙去难留、驾鹤瑶池、仙驾瑶池、玉楼赴台、远赴仙乡(以上女死用)等。
    客家地区除在丧葬习俗中反映出道教信仰外,童谣、谚语等也留下道教思想的痕迹。总之在至今的一些客家传统民俗活动中无不潜藏着道教的身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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